今年3月中旬,全国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此次把医疗器械夸大宣传行为作为“五整治”目标之一,足见医疗器械领域广告乱象丛生,夸大宣传行为一度泛滥。在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理性看待医疗器械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教会大家如何看懂医疗器械关高批准文号。 广告中必须标明批准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广告批准文号。 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形式有以下三种: (1)“x医械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 (2)“x医械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 (3)“x医械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 其中,“x”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由10位数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的岁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成的分类号。如湘医械广审(文)第2012070023号,表示是湖南省2012年7月通过审查的,是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审查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序列的23号,是文字性的广告内容。 提示:消费者如果发现医疗器械造假,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使用医疗器械等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