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1-1 | 胃镜清洗工作站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套 |
1-2 | 肠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
1-3 | 十二指肠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
1-4 | 纤支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
1-5 | 腔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
1-6 | 双门内镜储存柜 | 3台 | ||
1-7 | 纯水机 | 1台 | ||
1、交货地点:龙岩人民医院。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3、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
3.采购单位:龙岩人民医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联系人:林培武,
联系电话:0597-3226059。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楼804 A室)
6.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597-2556736 传真:0597-2556736
E-mail:rwzbly@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会议室(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楼804 A室)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12.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 1697 7070 5251 2830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