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原则上都应参加,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医疗机构不再保留称号;复核得分高于80分的医院才算合格;前期未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及日常监管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和评估工作。
通知指出,爱婴医院复核标准内容包括两个一票否决指标: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
标准还要求,医务人员要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孕产妇;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近3年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创建了7300多家爱婴医院,占全球爱婴医院的1/3。但近年来,一些爱婴医院在倡导和推动母乳喂养方面缺乏力度,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指导帮助不够,个别机构甚至出现违规行为。开展爱婴医院复核,旨在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规范产科、儿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