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生理指南明确指出,对于存在左束支传导阻滞、窦性心律或心衰分级在Ⅱ级以上的心衰患者,若射血分数≤30%,推荐心脏再同步治疗(CRT)。后续的指南同样推荐在心梗或心肌病患者中,射血分数≤35% 是 CRT 治疗的良好指征。有充分证据显示 CRT 可以改善患者左室射血分数。
但是,指南“忽略”了一个问题:随着治疗的进行,射血分数逐渐恢复正常,那么 CRT,或者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是否还有治疗收益。换言之,指南并没有清晰的告诉我们,如何根据患者射血分数情况改变或停止此类治疗。
因此,Martin H. Ruwald 博士研究团队开展了 MADIT-CRT 试验,并提出了两个更为具体的研究问题:
1. 临床上能否有效鉴别出哪些射血分数正常的患者室颤风险,从而确定 CRT 治疗是否有必要继续。
2. 如果射血分数正常或次正常的患者无室颤或不适合 ICD 治疗标准,临床医生能否在其更换电池时结束此类治疗。
二、LVEF>50% 患者或不能从 ICD 治疗获益研究入组了 752 例心脏再同步化治疗起搏器(CRT-D)植入术后患者,根据其左室射血分数(LVEF)情况,将患者分为 LVEF≤35%、LVEF36%-50% 及 LVEF>50%,其中 LVEF≤35% 为对照组。关注的终点事件包括室性心动过速(VTA)、ICD 电击、不适宜 ICD 治疗、心衰及死亡等事件。
研究结果显示总共有 7.3% 的患者 LVEF>50%,LVEF36%~50% 及 LVEF>50% 两组的 VTA 风险显著降低。心衰及死亡率与 LVEF 存在显著负相关性。在不适宜 ICD 治疗方面,研究显示,与 LVEF36%~50% 组相比,ICD 治疗并不能进一步降低 LVEF>50% 组的终点事件风险率。
更为重要的是,研究者发现有 6 项因素与 LVEF 正常化相关,分别为女性、无心梗史、左束传导阻滞、基线 LVEF>30%、左室收缩末期容积≤170ml、左房容积指数≤45ml/m2。统计结果显示,在 42 例 6 项因素皆达标的患者中,无一人罹患 VTA。
研究者指出,MADIT-CRT 试验证实了接受 CRT 治疗后 LVEF 正常化的患者 VTA 风险非常低,这种预后作用长达 2.2 年。该结论提示我们 LVEF 水平或可成为终止 CRT 治疗的标准。
另一方面,患者 LVEF 正常后的不适宜 ICD 治疗亦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此类患者,研究者认为,如果患者没有 VTA 事件发生,或可在其更换 ICD 电池时,将心脏再同步化治疗起搏器治疗降级为具有起搏功能的心脏再同步化治疗,即 CRT-D 转为 CRT-P。
总之,该研究为如何中止 ICD 治疗,放置不适宜治疗风险提供了思路,其切入点为患者左室射血分数。该研究为指南提供了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