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当前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意见》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评、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质量监管、推动合理用药、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能力等环节,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也是十几年来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这项意见对于我国儿童用药安全意义重大。
儿童用药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性问题
去药店给孩子买药,说明书上“儿童酌减”之类语焉不详的字眼,令年轻的父母无所适从:怎么酌?减多少?儿科医生处方上,往往也只是医生根据成人用药数据和自己的经验,作出用药“医嘱”。
目前,临床中儿童药品大多是成人药品的减量,没有针对儿童的临床试验数据,往往是成人用药积累多年的经验,再摸索着用到儿童身上。
我国3500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儿童专用的仅60种(含中成药),约占整个药物制剂品种的1.7%。“儿童用药种类有限,基本集中在治疗发热、咳嗽及胃肠疾病上,剂型和规格也少。”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药品大多没有标明针对6个月以下儿童的用药信息,也就是说,6个月以下患儿用药几乎全凭医生经验。这一现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也难以追究责任。
谷庆隆等人士纷纷发表自家意见
“由于儿童药剂市场份额少,而制作工艺比较复杂。比如,儿童喜用水剂、散剂,口感要香甜,需要添加辅料,工艺相对复杂,新药研发费用大,生产成本较高。由于目前定价机制不太合理,企业没有生产积极性,临床就无药可用。”谷庆隆说。
鉴此,《意见》专门提出,要对儿童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儿童用药“良药不苦口,定量不靠手”目标有望实现
此举有望加快儿童用药“良药不苦口,定量不靠手”目标的实现,困扰医生和患儿“无药可开、无药可用”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缓解。
《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从研发、生产、监管等多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扶持,引导企业为儿童“量身定做”适宜剂型和规格的药品。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此次出台意见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从研发、生产、监管等多个环节来推动企业主动为儿童“量身定做”适宜剂型和规格的药品,实现儿童用药“良药不苦口,定量不靠手”的目标。困扰医生和患儿“无药可开、无药可用”的问题也有望得到逐步缓解。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罗艳表示,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到位,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小量装”儿童药投向市场。
根据《意见》要求,对部分临床必需,但尚在专利保护期的进口儿童用药,要探索建立价格谈判机制,推动降低药品价格;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和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相信这两点将对降低儿童用药价格起到积极作用。”罗艳说。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在申报审评和研发创制方面,对于部分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
“目前各地的一些儿童专科医院都自行研制出了一些儿童的专用制剂。但是出于安全等多方面的考虑,我们国家一般药物的审批过程比较繁琐,所以,一些医院研制出来的药物干脆就只能作为院内制剂在院内售卖,不能作为药物全面上市。这样一来,一些制剂效果良好的医院经常出现一剂难求的局面,而患者在其他地方又买不到。”
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副主任委员、首都儿科研究所副所长王天有认为,这些规定相当于为儿童用药的推广面世开了绿灯,将大大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
此《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如果里面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均能确实落实的话,这对于儿童用药安全无疑会又多了一重厚厚的保护膜,相信藉此,儿童用药安全性问题的发生就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