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企业进行中药委托提取,在行业内是很普遍的事。不过,7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通知,明令禁止中药提取委托加工。
通知中明确了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提取车间及相应的生产能力;二是停止中药提取的委托加工审批(已经批准的,可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三是中药提取物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中药提取是中成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提取能力,药企可异地设立车间,或与集团内部具有控股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共用前期处理和提取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