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明确,疾控机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标准制定修订;综合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还对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作出详细规定,要求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规定的所有食品理化和放射、微生物及一定的毒理学指标的检验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检验能力,能够对不明原因食源性疾病暴发病因进行排查、鉴定和溯源调查,并且能够为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辖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