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办法》,办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医改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内民政社救〔2013〕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原则,明确了医疗救助的对象、方式、标准及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渠道,同时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办法规范了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及民政、财政、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在医疗救助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办法的印发实施为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