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野生中药材资源短缺、中药质量品质下降、价格大幅波动等问题引发国务院领导关注。从2011年底,国家有关部门相继提出相关政策鼓励保护中药材。《发展规划》在提出2020年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诸多细化指标。
根据《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要完成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产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
此外,《发展规划》在中药材资源保护、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生产流通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
如何实现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提出,要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从七个方面入手。
一是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二是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三是实施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强化中药材基础研究,继承创新传统中药材生产技术,突破濒危稀缺中药材繁育技术,发展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加强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
四是实施中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培育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推进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提高中药材生产组织化水平。五是构建中药材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和完善中药材标准,完善中药材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六是构建中药材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和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中药材供应保障。七是构建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对《发展规划》进行解读时表示,将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