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丽平 近日,广东省强力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 “四个坚持”提升能力 广东坚持需求导向,完善服务,即以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突出服务特色,方便群众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即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通过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对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群体健康水平。坚持持续改进,提升质量,即以提高居民感受度为重点,注重服务细节,通过持续改进、规范服务,保证服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坚持创新实践,完善制度,即充分调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全员参与、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探索建立提升服务质量的长效评价机制。 针对所属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际情况,广东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作,不纳入绩效工作总量。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医师,根据工作总量提高收入水平。加大实施以全科医师为主的单位骨干人才培养力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科室以全科医学科为主,乡镇卫生院应设置全科医学科。 围绕基层首诊做文章 广东围绕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目标,提升门急诊和住院能力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晚期肿瘤、脑卒中康复期等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广东结合当地服务需求,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卫生和中医等专业科室,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与上级医院功能互补,合理分流患者。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急救技能水平。推动县级医院与县域内相对集中片域的乡镇卫生院组建成紧密型医院集团或医共体,提升基层住院诊疗服务能力,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广东紧锣密鼓地推进,他们从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做起,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在常规性签约服务内容基础上,积极拓展个性化签约内容,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逐步实施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等服务内容,满足辖区居民的多层次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可及性和群众的依从性。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出院患者跟踪服务制度,为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建立与上级医院的联动机制,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沟通平台,建立便捷转诊通道,畅通转诊路径,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优先安排签约患者就诊和住院。 中医药与公卫服务并重 广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强化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力推广针灸、推拿、拔罐、敷熨、熏蒸等适宜中医技术。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及干预服务,大力推广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广东通过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职责,包括参与评估、项目进展监测和效果评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等,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的执行能力。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政策,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知水平。 广东要求到2017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