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潘明华)近日,上海市出台《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治理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打出“组合拳”,综合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业不正之风。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保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食药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部门对医药产品回扣中涉及的机构、人员、场所、行为、过程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8份文件。 文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药事管理,重点强化药品遴选、采购、使用的集中统一监管职能,对于新申请药品由临床科室讨论、评估,药学部门进行专业性初审,并对新申请药品与现有同类、同种品种做比较分析,药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保药品遴选规范有序。强化医院处方管理,包括对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金额按临床科室、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备案发证制度和定时间、地点、人员、有记录的“三定一有”内部接待流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必须出示证件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严禁开展学术推广、技术咨询以外的活动。加强对未建立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