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林莉 郑纯胜 记者李水根)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年~2020年)》,提出建立完善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机制建设,推动将职业健康基础信息系统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省“一张网”。 《规划》提出,到2020年,各设区市争取基本建成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的职业卫生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用人单位涉及高毒、高危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系统。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持续、系统收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不断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职业病监测能力,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