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该案主审法官近日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山三院存在违规加价卖药”问题后,昨天下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三位院领导紧急约见记者,指出主审法官有关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医院要求该法官就此事通过媒体做出澄清并向医院公开道歉,否则将考虑诉诸法律。
亮菌甲素注射液的中标价为36.005元,而医院零售价格为46.1元,加价幅度为28%,而通常医院的加价幅度为15%,是否说明医院对亮菌甲素提价销售?
该院领导出具了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4)102号文件,文件显示,价格区间在20.01~40元的评标中标药品,最高购销差率为28%。而2006年度中央、省属驻穗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结果中,也明确写明了亮菌甲素的政府定价为46.1元。该院领导认为,医院执行了政府定价,“无任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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