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志山 肖建军)河北省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确定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5个试点省之一。近日,该省卫生计生委、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联合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旨在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使受种者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该补偿机制包括:建立起“基础保险”加“补充保险”的多层次保险补偿机制,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保险补偿同步实施,提高保险补偿水平。提高基础保险补偿标准,最长补偿年限从原来的20年增加到22年,死亡病例补偿年限从10年增加到15年。设计多种补充保险产品,既有可供个人选择的预防接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也有可供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的疫苗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还有可供接种单位选择的免疫接种责任保险。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购买预防接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保费优惠,按应交保费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