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清湧从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省出台多项激励机制助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省签约居民已达1216.47万人、签约率为31.4%,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数达618.99万人、签约率为49.55%。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2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80家乡镇卫生院共组建签约团队7072个。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明确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80元~120元不等,并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缴费共同承担。 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该省建立综合激励机制,明确家庭医生可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多点执业的专科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编制、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人员倾斜,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级、中级岗位的比例,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因素。 该省规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主要用于鼓励家庭医生及其团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签约服务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可作为绩效工资总量的增量部分单独核算,以增加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