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宋琼芳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将在上海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长护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上海明确,长护险护理服务有3类: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由护理人员为居家的参保老人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或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集中提供照护服务;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由养老机构为入住的参保老人提供照护服务,护理服务内容有40余项,涵盖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结算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