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被特批开上一段尚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不熟悉路况的司机,一路驾驶一路寻找出口,找到出口后却因收费问题不得不停留7分钟。危重病人被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因收费站的耽搁导致病人失去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则称,收费员是按规章制度办事,家属矛头指错了地方。
救护车高速路上迷路
7月7日中午,记者在桂林见到了廖发文。他气愤地说:“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收费员的无理阻挠,耽搁了抢救我哥哥生命的宝贵时间,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并找律师帮打官司索赔。”
廖发文是平乐县人,6月30日,他哥哥廖海因在平乐发生车祸身受重伤,被诊断为脑震荡、脑积水以及脾脏破裂等。当天,平乐县昭州医院对廖海因进行紧急抢救后,于7月1日凌晨1时许,派出一辆救护车载着医生和护士各一名,紧急护送廖海因去桂林181医院救治。廖发文也跳上救护车,焦急万分地守护在哥哥身边。
平乐到桂林的高速公路尚未正式开通。为节省时间,在获得桂柳高速公路平乐收费站的许可后,救护车开上了高速公路。快到桂林路段时,因天黑,司机一时找不到出口,便拨打110求助。后来,有关交警在电话中叫他们从桂林收费站出高速公路。
200元押金被拒收
当天凌晨2时40分,救护车抵达桂林收费站,一名女工作人员叫他们出示缴费卡并交费。廖发文说,他们和医生当时向收费员解释说,救护车里有一个危重的病人,他们上高速路时就没拿到卡,愿押200元钱作为过路费,但收费员执意不肯放行,称要请示领导。
“没想到这一请示花了将近20分钟,我特别恼火。”廖发文说,这名收费员打电话时,他哥哥的喉管一直在喷血,情况万分危急,但对方不予理睬,还是称要请示领导,并接连打了四五个电话。
直到凌晨3时许,他们缴了55元过路费后,救护车才被放行。20多分钟后,廖海因被送到桂林181医院,医生在重症监护室紧急抢救20分钟后,发现他的呼吸和心跳停止了。廖发文说,医生称若早点送过来,抢救成功的机率会高很多。
收费员在按制度办事
7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桂林收费站。
“我们收费员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收费站负责人对记者说,按照有关规定,救护车并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畴,况且,转运廖发文哥哥的救护车开上一段还没正式开通的高速路,属于非正常通行,而且没能拿出缴纳通行费的IC卡。按照规定,这种情况要缴纳5元钱通行费,还要缴纳50元IC卡费。
该负责人还说,高速公路内部有明文规定,收费员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放行任何一辆车,凡碰到车辆不愿交钱,以及车辆没拿卡就想出站等情况,收费员首先要向站领导汇报,而后由站领导逐级向上汇报。此外,这辆救护车上高速路后找不到出口,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救护车从临桂二塘收费站出高速的话,至少能节约半个小时,家属将矛头指向收费站是不对的。
在收费站的监控录像室,记者看到,救护车到达收费站是2时55分,离开的时间是3时03分,中途停留了7分钟,并不是家属所说的“将近20分钟”。救护车停留期间,廖发文与收费员双方发生了争执,还跑过去伸手欲搬开升降杆,但没有奏效。
“救人是最重要的”
记者采访了一些桂林市民,有人认为收费站“不近人情”,但也有人认为家属错怪了收费站。
市民蒋先生则说,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也许是因救护车司机找不到高速公路出口,耽误了时间,也可能是收费员请示领导所花时间过长而耽误抢救,还可能是那名病人本来就伤势很重,纵然扁鹊再世也无力回天。
市民黄先生说,收费站在处理此事时有不对之处,收费员再怎么坚持规章制度,也应以人为本,将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让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先通过再报告领导又何妨?更何况,家属当时已提出愿意押200元钱在收费站。黄先生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救人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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