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名乙肝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起诉五一医院要求双倍返还医疗费。已被吊销卫生执业许可证的医院负责人迟迟不肯露面应诉,朝阳法院向朝阳区工商局、朝阳区卫生局发出司法建议。近日,三方联合找到涉案医院负责人,促成患者讨回了 8 万余元的医疗费。
2007 年 1 月至 5 月间, 翟先生等 12 名乙肝患者陆续到五一医院接受肝病治疗,但病情却一直未见好转。
2007 年 5 月底,因擅自开展传染病诊疗活动、超范围行医,五一医院被朝阳卫生监督所吊销卫生执业许可证,但其未在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翟先生等 12 名患者认为五一医院采取虚假承诺,欺骗消费者,延误了治疗。今年 3 月,他们提起诉讼,要求五一医院双倍返还医疗费 16 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朝阳法院给五一医院发传票,但均因无人签收被退回。
今年 5 月,朝阳法院给朝阳区工商局、卫生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朝阳工商局加大对五一医院年检及注销登记的审核力度;建议朝阳卫生局审查五一医院资产关系,并敦促其到法院出庭。
通过三方共同努力,近日,五一医院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接受法官调解赔偿患者。 翟先生等 12 人拿到了五一医院返还的 8 万余元医疗费,并撤销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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