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鼓励大众购买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这一政策被认为是政府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利好消息。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全市试点。
涉及老百姓健康福祉的问题,从来都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如果缺乏有力的保障给付支撑,一旦遭遇重特大疾病,即便是殷实之家,也难以承受巨额医疗费用。新一轮医改内容的组成之一就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几年下来,医保、新农合无论从保障水平还是覆盖能力都已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也在推进之中,而本应鼎力撑住一角的商业健康保险却发展乏力。纵观发达国家的经验,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救助。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距离“丰富”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这些年医保面临的诸多压力中社会应当有所意识:以政府财力为主要支撑,以“保基本”为主要目标的医保和新农合,保障水平不可能持续、大幅度地增长,其增长速度甚至不会比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更快。满足人们高增长、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不仅不能缺席,还要担当大任。
此次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该领域发展的鼓励和支持。它有助于瘦弱的商业健康保险变得强壮起来,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利用这个机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提高竞争力。当这片市场被开发出来后,老百姓将可以丰富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各种鼓励或刺激条款,也将有助于参保者自我健康责任意识的提升。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值得期待的,还在于未来对医疗卫生行业精细化管理的推动。第三方监管力量的介入,将使医疗行为管理更为规范。将来,我们的医院和医生也需要像发达国家的同行一样,不仅要会看病,还要会算账。
有很多人表示,目前的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的人群有限,优惠幅度也不高,是不是足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有待观察。但是,无论从市场的角度看,从提高公民健康意识的角度看,从医疗服务提供方提升能力水平的角度看,还是从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角度看,商业健康保险无疑都是应当补齐的“短板”。政策利好仅仅是一切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