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山东济南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会议精神,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潜规则”问题。
在挂靠经营方面,省食药监局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行为;同时,对企业销售人员身份(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是否一致进行逐一核查。食药监系统还将重点检查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在过票走票方面,省食药监局将检查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查重处,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对符合收回或撤销GSP证书的,及时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自4月15日开始,将持续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