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回应“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时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需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根据《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条例》,我国女职工正常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但近几年来,关于延长产假的探讨与呼声,仍时时成为热门话题。站在优生优育的角度,延长产假的好处自不待言。但每每听闻类似的建议,质疑或商榷也随之纷起。 其一是就延长产假讨论的务实性提出异议,认为国民呼吁已久的全面落实年休假问题尚未很好解决,过于超前地高谈阔论大幅延长产假,最终难免又会陷入“空对空”的尴尬境地。其二是对延长产假的实际享受面表示疑虑,觉得这种建议的最好结果,也无非是增加了公职人员的生育福利。其三则分析称延长产假以后,或会进一步增大女性在现实社会中的求职难,即担忧部分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考量,对于尚未生育的求职女性会愈加另眼相待。 的确,延长产假可称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假如相应的外部条件和环境,尚缺严密配套与对接,一味地希望产假越长越好,则也未必就有好的效果。那延长产假何妨换种途径,或可先试“柔性着陆”。这方面的参照,我国香港地区已经有了。根据香港《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男士法定待产假自今年2月27日开始实施。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官员称,男士3日待产假是零的突破,一年后根据实际情况,会再检讨和完善此项政策。那么,与其多谈产假的长短,倒不如给男同胞也放一定日子的陪产假呢?这种以陪产假来一定程度地实现延长产假,或可消除争议,并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