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列)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制订印发《2019年青海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规范该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
据了解,《监测方案》中规定的食品安全监测重点包括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监测、贫困地区项目营养包,以及其他人群主辅食品营养安全指标监测4项。其中,对于食品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青海省在国家任务的基础上扩增了143份样品,同时自定该省专项监测任务3大类食品118份样品。
《监测方案》要求,在乐都、大通、湟中、互助、民和、门源、贵德7个县(区)采集本地产蔬菜和粮食两大类食品10份样品开展放射性污染水平本底监测;在大通、湟源、湟中、互助、化隆、民和、乐都7个县(区)贫困地区进行项目营养包及其他人群食品营养安全指标监测:在599家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覆盖省、市(州)、县(区、市、行委)和乡镇(社区)四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