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频发的医闹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发通知,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并且指出酗酒、行为异常者应有安保人员陪同就诊。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医疗秩序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
二级以上医院应有安保安检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在《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指出,医院应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开展实名制诊疗,提升医疗质量,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指南,保证患者安全。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医院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指定专职人员或者兼职人员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民警应在重点时段巡查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对医疗机构报警求助,应当第一时间出警坚决依法果断处置。对在医院聚众滋事、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辱骂、恐吓医务人员等伤医、闹医行为坚决果断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