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阎红 通讯员车晨菲)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保障医疗健康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定期发布社会办医指南,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紧缺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专科以及体检等领域,建立品牌化的专科医疗集团或大专科小综合的综合医院。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深入督查考评,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行动,建立健全通报、约谈、曝光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和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曝光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