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最大的意义,还是顺应市场化发展的趋势,改变以政府主导价格的手段来管控药价的直接干预模式,彻底根治管得过死的种种弊端。如药品“降价死”,患者无法从中受益;药企受制于管控,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受益;医药定价过程中的腐败被社会所诟病等等。
但是,与“一管就死”相对立的便是“一放就乱”。即将放开的2700多种政府定价药品,只占到了医药市场份额的23%,事实上有77%的药品是通过市场定价存在的。然而,这些药品并未体现出应有的市场价格规律,倒是药价虚高的现象一直遭受批评,却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不难预见,被松梆的2700多种政府定价药品,将面临着同样的市场环境,摆脱定价束缚在价格回归正常的同时,很有可能走向虚高的行列。
把药品定价权还给市场,并不等于政府可以撒手不管。一方面,针对医药采购与招标环节的腐败,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公开透明,建立强力有效的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斩断附着在药品上利益的黑手;另一方面,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建立“以技养医”模式,规避医疗对药品价格的依赖。此外,还要强化医保作为“买单者”,对药品价格的“谈判权”,如制定医保支付价,制约医疗采购定价。 □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