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制定用人计划。按照实际开设床位和人员总量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制度,由医院提出用人计划,卫生部门复核,人社部门报经编委会同意后审批,医院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人社、卫生、编制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是落实人事代理制度。对招聘的人员报县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落实人事代理,其养老统筹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和医院共同负担,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三是落实“六、八、九”财政配套资金。招聘人员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由医院负责发放,薪酬标准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资和津贴的80%研究确定;县财政按医疗事业费用对医院进行补贴,县医院按招聘人员基础工资的60%补贴,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按基础工资的80%补贴,乡镇卫生院按基础工资的90%补贴。
四是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对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和本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长期工作的给予每月发500—1000元的岗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