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原来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点评:发改委的方案,社会各界褒贬不一。赞成的人认为,价格管制放开后,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和市场自主定价,这样相对更为合理。不看好这一方案的观点指出,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应该和其他改革一起配套进行,而目前的改革方案中,只看到了发改委的放权,还缺少其他部门的呼应,可以说是一个残缺的方案。这份方案将怎样尘埃落定?且拭目以待。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11月18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该司法解释共17条,明确实践中易发、多发,且危害性严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的7种情况,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点评: 如果说食品安全损害健康,那么假药的泛滥直接关乎一条条鲜活的人命!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足以看出人们对假药采取的“零容忍”态度。制贩假药,必须重典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