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在引进团队方面共分为A、B、C三类,将酌情分别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的资助。
其中,A类团队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且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B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C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十位。
各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选择不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可享受以下人才奖励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其中,杰出人才可获得20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可获得15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Ⅰ类临床医学人才可获得10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
政策在引进团队科研方面的支持也力度不小。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大专项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建设实施的,按相关规定予以配套支持。承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并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此外,对向深圳输出高层次医学团队学科带头人的原所在单位,按照团队类别、具体输出成员人数及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技术支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