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医师多点执业新政,放开了医师多点执业地点的数量限制,简化了管理和审批流程。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政对于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有利于患者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但公立大医院的院长可能将成为最大的阻力。由于医生自由度增加,院长们多担心医生流动会影响其在本院的工作,甚至把病人带到别的医院去。
医师多点执业更加自由,院长们到底怎么看?南方日报记者连日采访发现,广州地区不少公立医院的院长表示支持这项政策,会尊重医生的个人选择,呼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有分析认为,要想让“多点执业”走得更远,需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公立大医院的院长要摒弃“医生是医院私有财产”的旧观念。
“医院会乱套”与“走穴阳光化”观点并存“好不容易培养起一个人才,给你提供‘五险一金’,你却跑到外面走穴挣钱去了!”广州市某大型公立医院的院长说,医师多点执业感觉“有点像挖墙脚,特别是科室主任或者骨干专家如果都出去,医院会乱套的”。
院长们的担心还有,医生去了其他医院出了医疗纠纷怎么办?以前医生是全身心在医院工作,现在却有一部分精力要分出去,在本院的工作还能不能完成?医疗质量能否得到保障?
“我对医师多点执业新政期盼已久,并不担心。”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田军章却说,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加强了医生的流动性,但专家肯定会把根扎在大医院。
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也认为,医生的自由流动势在必行,“当医生成为社会人的时候,并不是院长想留就能留,必须创造条件把医生留住。”通过多点执业,医生有了选择的权利,医生可以自由选择合适自己的平台、自己喜欢的客户。
其实不管大医院的院长们愿不愿意,在此次新政出台之前,医师出去多点执业还需要医院审批同意的时候,就有不少医生偷偷出去了。不少大医院的外科专家,一到周末就开车到珠三角其他城市、粤东西北的市级甚至县级医院开刀做手术,一天做几台,都是行内半公开化的。此次多点执业新政,是将这些“周末走穴医生”公开化、阳光化。
“现在政策放宽了,不仅是外科医生,连内科医生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出去执业。”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血液肿瘤科主任江华表示,作为医生,他们非常支持此次多点执业的新政,“至少多了一种选择的自由”。
对于有人担心多点执业以后医生太繁忙,责任心可能会出现问题,廖新波表示:“我认为多点执业以后,医生反而会更加为了自己的品牌和名誉而战,更加注重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服务意识。”
医生不是医院私有财产根据新政,广东医师多点执业履行向第一执业地点知情报备手续,事先向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书面报备即可。也就是说,公立大医院医生想要多点执业,只需要向供职医院“打个招呼”就好,不再需要经审批同意。这使得医生成为了有限的“自由人”。
“其实还是带着镣铐在跳舞!”一位不愿具名的广东三甲医院神经科专家直言,医生的人事关系仍挂靠并由公立医院管理,工资奖金、职称评审、退休待遇都在医院,就连考勤休假都要经医院统一安排,很难只要“打个招呼”这么潇洒。
廖新波分析,一直以来,医生资源被认为是医院的“私有财产”。在新政出台之后,虽然医师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单位审批,但医生作为大医院“单位的人”,并不能完全是“自由身”。
全国著名骨科专家、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金大地表示,他会尊重医生的个人自由流动,“我相信我们的医生都有自己的把握。他们把工作安排好了,打声招呼,该去的就去,没什么不好的。院长应该具有大局观,从整个医疗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把所有医生都控制在自己手上,这样的院长是不称职的”。
要真正让医生走出“单位”,仅靠院长们的“个人觉悟”是不行的。“真正使医生多点执业执行不理想的是公立医院现行的人事制度,碍于医院领导的情面是次要的。”廖新波表示,其实医师多点执业就是建立在医师将是自由人的前提下,医院与医生是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
医生呼吁出台配套政策金大地也表示,医师多点执业,可以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老百姓看病将更加容易,能够推动分级诊疗,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现状。
医师多点执业,还会面临一些风险。金大地表示,一名好的医生之所以会成长起来,离不开背后的团队甚至仪器设备等的支持,而多点执业只是一个人的执业。有的基层医院缺乏人才、缺乏设备,甚至不具备接收大医院医生过来执业的条件。“一些大医院的专家到下面医院之后,发现硬件条件不足,连助手都没有,难以施展开手脚,只能做一些常规的手术。”而如果医院组织好、搭好平台,多点执业更加大有可为。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尹炽标则表示,实施多点执业不能一下全部放开,还是应对医生有范围限制。他预计,政策放开对原签约医院来说,还是有冲击的,毕竟医生的精力有限,选择太多的执业点会影响医疗质量。另外,医生到执业点价格需要有医疗定价标准。否则,价格低的地方,医生不愿意去,直接会影响到多点执业的推广成效。
作为一名专科医生,江华表示,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虽然受到了医生的欢迎,但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来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不被干扰。
按照新政,无论是与第一执业地点还是多点执业地点,医生都应该与医院签订协议,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这项规定落实的效果如何,还需要等待时间的检验。”一位院长意味深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