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三医联动”是今年任务之首,而“医疗”又是“三医联动”之首。“医保”表面是为患者而保,可如果没有医生的积极配合以及合理的支付制度,即使再增加一倍的投入,也难以实现医疗投入的有效性。而“医药”的改革并不仅仅是医药流通领域的事情,同样与医生的知识价值及其价值取向紧紧相连。既便取消药品加成,但倘若不从医生的价值上去做改革文章,各种“损招”就会出来,因为医院要生存,医生也要生存。
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是医生,他们只是为病人的疾病提供专业性的医疗服务,并不是制度的缔造者和维护者。不管医生在哪里执业,他的服务都是唯一性的——治疗患者的生理、心理上的疾病,他们不能、也不会治疗社会的和制度的疾病。我也主张作为医者,必须有恻隐之心、怜悯之心和慈悲为怀,但也恰恰是不良的分配制度使得医者本该具备的这些品质渐渐地淡化,乃至难以实施。我在香港考察的时候,一位自由执业的心血管专家对我说:“不要看我在养和医院一次查房5000港币,也不要看我收病人这么贵的诊金,来我这里看病的每一位病人,我都会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医学知识科普。我雇佣这么多人,他们都是协助我为病人服务的,而且我每年都会抽不少时间做善事。”同时,我也在一位从体制内出来的自由职业者那里了解到,他们也非常愿意免费为医学生上课。这些例子说明什么呢?医生的价值不仅仅在看病。
医改7年了,我们做了些什么呢?只要我们翻开尚没有发黄的2009年新医改方案,就不难看出还有很多任务没有实现,比如“四个分开”一个都没有分开,再比如“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时间很快就到了,可实际呢?包括我和钟南山院士在内的很多人都很心急,如何改变这种颓势呢?克强总理在今天的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仅如此,在如此重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专门提到两个专业的医生——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和儿科医生,这应该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医改的每一项任务都离不开医生,比如“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那么就需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能离得开全科医生吗?同样,“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能离得开全科医生吗?“完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配套政策”能离得开儿科医生吗?再说,公立医院改革如果不解决医生的问题,任何控制公立医院规模、门诊逐渐退出三级医院、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等等都将事倍功半。
“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儿科医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要求,是一项较为长期和需要综合协调的复杂工程,但不管怎么说,“培养”还不是“供求矛盾”的主要方面,充其量只能是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有没有人愿意干——“择慌而逃”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虽然全科医生的培养数量不够,但是愿意做全科医生的不多;儿科医生本来就不足,如今儿医逃离、资源分布不均、二胎潮等叠加,更使儿医紧缺“雪上加霜”。培养固然重要,但是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有待商榷,现实要解决的是医生“走得下去、留得下来”——培养出来的医生学有所用、持之以恒。所以,要解决全科医生、儿科医生之类的医生问题,人事薪酬制度和支付制度改革必须跟上,而且首先要解决仍坚持在全科、儿科的医生们的待遇与价值。只有他们的问题解决了,才会有人愿意进来。不然,“培养”成为“产销不对路”的徒劳。
说到全科医生,不少人对其认识是非常肤浅的,认为全科医生只是高于护士一点的分诊医生,更多的医院管理者、决策者、理论者是从本医院的角度去思考全局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在现行的支付制度下,医院院长、民众是“抵抗”大医院取消门诊的,因为同一个医生在不同等级的医院,收费标准就相差一倍(上海:一级医院门诊9元,三级医院门诊18元)。
中国医改问题复杂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其它国家,大医院很少有门诊,并且实行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两级制度,这些是世界主流。只有我们改变了“患者不是找大医院看病而是找医生看病”的观念与制度,医生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中国如何推进GP(全科医生)制度?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曾经与英国驻穗领事馆的一群医疗卫生专家讨论英国的GP,当我提及一个医生的价值被医院的等级、地区的差异所歧视时,他们非常感慨地说:“英国的GP是非常受人尊重的,甚至超于specialist(专科医生)。”我们需要学习和改变的还有很多很多!
李克强在2016年人大政府报告中提到的2016年医改任务: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健康是幸福之基。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