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完善院内调解制度,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实行“首诉负责制”。要规范接待流程,由专人引导患方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对医疗纠纷处置要做到“三个坚决不赔”,即不查明原因、不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或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效果。要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等措施真正解决问题,并根据群众反馈和社会评价不断加以改进。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并落实到医院管理和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细节,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