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广州市人社部门在各区(县级市)同时举办“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笔者现场获悉,广州大病医保制度从9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11月中旬,已有243名广州城乡参保居民通过医保系统记账享受了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
低保重残参保人最高报销比例达99.3%
笔者前往活动主会场——珠江新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看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就市民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一一作答。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介绍,新农合合并进来之后,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参保人员总数约480多万,目前已经有近80%的人员完成缴费,可享受2015年度医保待遇。
由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中途将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申请,因此市医保局提醒,为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已经登记但未缴费的居民务必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
伍锦明告诉笔者,广州大病医保制度从9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11月中旬,已有243名参保居民通过医保系统记账享受了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
其中,有的民政低保和重残参保人,因同步享受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待遇以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报销比例高达99.3%。
而且按照制度的设计,由于大病医保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按全年来累积计算,那么在一个居民年度内,制度运行的时间越长,保障的人群数量范围就越大,报销的比例和额度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