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医改办副主任王晓勤介绍,通过综合改革,青海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比较稳定。相关措施包括给村医提供补助、购买养老保险,基层医疗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时取消外语、论文要求等。
王晓勤介绍,青海省在2010年全面启动基层综合改革,对村医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的村医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另外,每个村卫生室一年水电暖补助1000元,村医如果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另外又给1000元补助。第二,对中医中药、藏医藏药,对自己采摘泡制,这块的价格是根据市场分开的,可以作为收入。第三,在基本公共卫生(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经费已经达到50元),40%通过考核要用于村医的收入。另外,各市州根据服务工作量的大小,制定了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现在东部农业区和牧业区村医收入平均在2.3万到2.5万左右。东部农业区,服务人口多要比环湖牧业区、青南地区稍微高一些。
此外,各地党委政府为村医的购买养老保险,有100人到500人不等,个别的县经济条件好的,参照职工医疗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从这几个方面来综合稳定村医,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从基层综改开始取消药物零差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其中诊疗费,综合诊疗费在基层医疗机构里面是8元钱,1块钱由患病群众支付,7块钱由医保基金根据村医的工作量予以支付。总的来说,青海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还是比较稳定。
在人才评价方面,基层医疗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专门成立评审组或者专业,对外语、论文取消了要求,注重实践技能和群众满意度。通过改革,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服务改善了,老百姓的满意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明显提高。
此外,王晓勤介绍,青海省从四年前开始在青海大学医学院开展免费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国家是70名,青海省自己财政又投入,每年订单定向要培养到170名。今年已经毕业了68名已经全部到基层医疗工作。同时,按照省上的规定,在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工作满八年。经过若干年定向订单的培养,对青海省医疗机构专项技术人才队伍是一个有力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