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日常监督抽查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含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瓶桶装饮用水、乳制品、糕点、淀粉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等。
目前,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向社会公布了71批次不合格信息:粮食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食用植物油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肉制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铬、山梨酸;酒类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铬、酒精度;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水果制品(蜜饯)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瓶桶装饮用水30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总砷;食品添加剂2批次,不合格项目细度、感官;蛋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糕点17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主要包括宁明县花山纯净水厂、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都安大瑶山饮用天然泉水有限公司、钦州白海豚饮品有限公司等30个厂家的30批次产品。其中,发现个别天然矿泉水中存在不得检出的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因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饮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水对于抵抗力较差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而菌落总数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超标则说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也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因尚有部分批次初检不合格食品未过异议期,部分批次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复检,待检验结论确定后进行公告。
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