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对于转基因食品、保健品、网络食品、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详细规范,同时也加大惩罚的力度,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提供赔偿,这些规定改善了目前网络自制食品难以监管和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状。也就是说,今后朋友圈卖自制食品也将纳入管理范围。
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于保健食品的规定也有重要的变化,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需要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同时也需要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目前保健品生产商制假售假、夸大产品疗效、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问题。新法实施对于目前很多关注健康、但又不得要领的消费者来说,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同时,今后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将从严 第三方平台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严峻形势,承载着国人期望的“最严食品安全法”之修改雏形出炉——自今年5月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今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台湾知名网购品牌染塑化剂 3项问题商品已下架
记者看到,与共计104条的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送审稿增加至134条,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了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各方的责任,确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将从严
其中,此前呼吁广泛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及建立全国性的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等多个意见,均在送审稿中得以确立。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市场从业人员的要求,仅仅是要“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毫无疑问,宽松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与“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并不匹配。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首先就应该提高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准入的门槛。
送审稿第35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而且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劣质美瞳让人又美又痛 地摊热销网购对暗号
严管保健食品和婴幼儿奶粉
对于保健食品,送审稿第56条规定,对在我国首次上市新品种、使用新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备案管理;而且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上必须要载明“本产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字样。
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送审稿新增第57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