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7 讯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媛 通讯员 史文娟)从7月1日起,河北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有法可依啦!首部《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把“三小条例”贯彻好、实施好,河北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条例》实施启动仪式。
河北省食药监局师振军副局长在启动仪式上指出,食品“三小”是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经济、便捷、工艺传统等特点,为满足群众需求、繁荣市场经济注入了活力,对传承中华传统饮食文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关系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目前,我省食品“三小”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生产经营条件较为简陋,食品安全隐患多、风险大,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频发的高危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
师振军说,《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也为全省7800万父老乡亲“舌尖上的安全”多了一道法治屏障。《条例》规范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学习贯彻、组织实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师振军副局长要求,“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守尚德守法的道德底线,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记录、过程控制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条件始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始终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三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引导“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食品“三小”的日常监管和小摊贩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和服务,抓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持续开展摸底排查,实现对食品“三小”监督检查全覆盖,引导一批“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经营区,规范一批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三小”,淘汰一批不愿整改或整改后长期不达标的“三小”,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予以严惩重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顺利实施,营造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新秩序,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而努力奋斗!
启动仪式上,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代表、桥西区市场监管局代表、友谊街道办代表、“三小”食品从业人员代表分别发言,省、市食药监局领导、桥西区政府领导和办事处领导向部分“三小”从业者现场发放了登记证、备案卡和经营者服装。唐山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邯郸市四个城市也同步举行了《条例》实施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