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06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124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明联盟药品耗材采购协议》,制定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次药品(三明联盟)联合限价谈判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主体
三明市自愿参与联合限价谈判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组成药品联合限价谈判采购主体,并联合宁波市、珠海市、乌海市、玉溪市和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市6个试点城市及28个示范创建县,以及太原市、鄂尔多斯市等联盟城市(以下简称“三明联盟”)共同参与。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基本原则;采取“单一货源、联合采购、统一结算、严格监管”的办法;参考省内各片区、联盟城市的药品采购价格作为限价;在保证药品质量前提下低价入选。
三、工作机构
由三明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和三明联盟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共同负责本方案的实施。
四、采购平台
第三次联合限价谈判采购工作的开展依托“三明联盟”药械限价联合采购管理服务平台,联合采购工作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该平台公布。
五、目录制定
在《三明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目录(2015年)》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各医疗机构实际临床需求,制定《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次联合限价谈判采购药品目录》。
六、采购周期
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二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需确保至少一个周期的正常供货,中途不得放弃。
七、采购步骤
联合限价谈判采购工作分申报、评审、入选、公布等步骤进行。
(一)申报
1、申报方式:联合限价采购只接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需通过联合采购平台进行企业资质申报和药品报价。申报流程应由企业指定本企业正式员工完成,不得委托医药代表(挂靠经营的自然人)进行。药品报价货币统一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报价规则:企业报价是包含配送费在内的到货价。企业报价需严格遵循低价原则,上报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限价(除常用低价药外)。多种药品构成的组合包装(包括各药品独立包装的组合形式和各药品复合包装的组合形式)价格不得高于所包装药品价格的总和。复合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各组成药品的价格之和。配置注射用溶媒、注射器等附件构成组合包装的药品与不添加附件的药品不区分价格;在价格相同情况下,添加附件的品规优先入选,主药成分相同的药品归于同一组竞价。
3、申报时间:以网上正式通知时间为准,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不得修改报价。
(二)评审
药品目录进行两个层次的分组,原研或通过FDA认证的仿制品种为第一层次组;其余的品种归入第二层次组。同组别同一通用名的药品采取价低入选的办法进行评审。中成药以“日均使用金额”、西药以“最小计量单位金额”报价进行比较,价低者入选。
(三)入选
经过两轮竞价,同组别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同组别遵循国家发改委差比价规则进行系统自动换算,包装、包材不做差比价计算,包装、包材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低者为拟入选药品。价格相同的品规,同时入选。
(四)公布
入选品规在“健康三明网”和“三明医疗保障网”进行公布,入选品规的价格不予公开。
八、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8日
九、其他事宜
(一)审查企业资质,确保合法合规
配送企业对入选产品资质等相关纸质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参与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必须合法合规,同时,近三年来在医药购销领域无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企业需具备为所有联盟城市提供同价产品的供货能力。严格执行“两票制”,且票货同行,杜绝假药流入。
(二)延长过渡期,保障平稳过渡
新目录公布前,旧目录照常执行,各企业应确保正常供货,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新、旧目录交替的过渡期为一个月,期内新旧目录并存采购。过渡期结束后,旧目录淘汰,新目录正式运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目录正式执行后,企业若不供货货不及时供货,取消其入选资格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于“诚信黑名单”上的企业,将挂网通报并要求该企业名下所有的产品退出三明市场。
(四)货款统一结算,按月支付
每月的药品货款由各医疗机构将货款账单上报至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中心核对无误后将药品货款直接支付给配送企业。从药品验收入库并于采购平台确认之日算起,平均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十、三明地区药品配送企业
为保证配送及时到位,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指定本轮联合限价谈判采购的配送企业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福建省惠明医药有限公司
2.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3.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4.三明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5.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6.福建智龙药业有限公司
7.三明三多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8.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9.福建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大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三明联盟采购工作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