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这意味着医保药品目录将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
人社部表示,将拟同有关部门于今年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要同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基本原则是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平衡。同时,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办法和规则。
据悉,有关意见建议可于5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mimohrss@163#com,人社部将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