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培训计划的通知》和化妆品监管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9月21日至25日,总局药化监管司主办、高级研修学院承办的全国化妆品监管培训班在京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管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会培训。
通过5天的理论培训、业务研讨和现场教学实践,参训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增强了对化妆品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了化妆品(含牙膏)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相关生产工艺和标准等知识,熟悉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以及舆情监测与应对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这次培训是总局成立以来第一次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对促进全国化妆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上市后监管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