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2日关于无偿献血工作进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在会上表示,互助献血仅是无偿献血的补充性措施,并非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更非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
她介绍,互助献血的工作在《献血法》当中是有规定的。《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补献血。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互助献血,首先第一是在血液紧张的时候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另外它适用于择期手术的病人。应该说互助献血不是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更不是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才是保障临床用血充足供应的主要来源。
郭燕红指出,无偿献血,社会的广泛参与也是《献血法》的一个主要制度安排,互助献血只是一项补充性措施,在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的时候发挥一定的保障作用。其实,只有我们的血液供应充足,才能从根本上去减少甚至我们去尽量避免通过互助献血来解决用血的问题。互助用血仅是一项补充,最重要的安排还是动员全社会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保障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