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我省社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稳步提升,大病医保广泛覆盖除深圳外全省20个地市,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
2014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调整后达到2197元/月,全国排名第八。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4年7月起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在全国的排名由第15名提升至第11名,使全省858多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
医保的惠民覆盖面也不断扩大。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亿,参保率逾97%。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和7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47万和43万。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我省全面实施门诊特定病种,将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病情稳定、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和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介绍,目前全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达23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和65%。而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全省除深圳外的20个市均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与此同时,2014年全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目前全省失业保险金(含求职补贴)人均1471元/月,居全国第一;两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标准至人均2548元/月,居全国第五;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从分娩期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2014年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社保扩面征缴稳步推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收入分配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