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电子商务法>中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14条 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
第28条 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有关信息......
这两条的规定说明,网络不再是避税天堂,电子商务出样也需要缴税,而且,受商务平台系统的要求,所有交易均可直接查验.也就是说,从事电子商务的朋友将面临无税可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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