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增长,静脉血栓栓塞(VTE)发生率急剧上升,尽管目前对 VTE 的认识和预防提高,但其发生率仍居高不下,其中有 2/3 表现为深静脉血栓形成。近期,欧洲心脏协会发布了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诊断和管理共识文件,全文发表在 EHJ 上,本文为共识要点,发表在 ACC 官网上。
1. 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临床症状和体征高度缺乏特异性,推荐采用 Wells 评分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验前概率(pretest probability)。
2. 深静脉血栓形成验前概率较低的患者应行 D-二聚体检查,若 D-二聚体阴性,可排除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且不需要任何治疗。
3. 深静脉血栓形成验前概率大或 D-二聚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静脉超声检查。
4. 远端孤立性深静脉血栓形成且复发风险高的患者应接受 3 个月的抗凝治疗,复发风险低的患者抗凝疗程可缩短至 4~6 周,抗凝药物剂量可选择预防性剂量或足量。
5. 近端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应至少抗凝 3 个月,并且应根据患者静脉超声结果、风险获益比、治疗依从性及患者偏好决定是否延长抗凝疗程。
6. 非癌症患者应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或华法林抗凝治疗,而癌症患者应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
7. 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起始抗凝治疗应选择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阿哌沙班 10 mg,每日 2 次,持续 7 天后改为 5 mg,每日 2 次;
2)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 5~10 天后达比加群 150 mg,每日 2 次;
3)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 5~10 天后依度沙班 60 mg/日,若患者肌酐清除率 30~50 ml/min,减量为 30 mg/日;
4)利伐沙班 15 mg,每日 2 次,持续 21 天后改为 20 mg/日;
5)华法林与低分子肝素联用 5~10 天,INR>2.0 后单用华法林,并维持 INR 2.0~3.0。
8. 可以使用 Vienna 模型、DASH 评分、HERDOO-2 法则(腿部色素沉着、水肿或发红;D-二聚体水平 ≥ 250 μg/L;肥胖与体重指数 ≥ 30 kg/m2;年龄 ≥ 65 岁)等工具评估静脉血栓栓塞复发风险。
9. 低剂量阿司匹林、阿哌沙班 2.5 mg 每日 2 次或利伐沙班 10 mg/日可作为深静脉血栓形成二级预防。一般而言,抗凝药物优于阿司匹林。
10. 上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同样可通过血管超声诊断,其治疗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类似。
11. 妊娠期间发生深静脉血栓形成,推荐低分子肝素作为起始及维持治疗用药。抗凝治疗应至少持续至分娩后 6 周(总抗凝疗程至少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