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动,根据行业需求,优化调整招生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增加院校全科方向各层次供给。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将全科医学教育融入到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过程中,并成立全科医学学院(系),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全科医学必修课程,开展全科临床见习实习至少一个月。
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医学院校要加强附属医院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构建“院校——医院——社区”全科医学教学实践体系。对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挂牌成为医学院校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医学院校聘任符合条件的社区全科医生任全科医学兼职授课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或硕士研究生导师。鼓励医学院校在社区聘请有教学能力的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承担教学任务,探索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社区全科师资与高校的职称聘任体系接轨,进一步加大全科临床实践成果和带教业绩的考察权重。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本科生须完成附属医院全科医学科实习和社区实践。推进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多层次的全科医学人才。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全科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路径。(牵头部门:市教委。配合部门和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二)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逐步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科招收规模,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每年达到400人;到2030年,不低于500人。
完善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改革,加强培训质量监督,完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加大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等院校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力度。加强对45家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100家社区教学基地的管理和建设,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临床实践基地、社区教学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动态管理,加强基地评估,制定基地退出与淘汰办法,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医疗机构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制定全科医学师资标准,实行双导师制。充分发挥区域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示范(试点)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全科师资培训。提高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各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将教学业绩作为绩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因素,从完成教学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教学效果等多方面合理确定绩效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带教老师积极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配合部门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