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研究完善抗癌药物配备使用的管理政策。这个工作和国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做的,一个是在医保费用方面,17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物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二是在医疗机构使用方面,对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药物提出了要求。
2018年10月下旬,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有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而且要求每周要报送采购和使用进展。据宋树立介绍,截至1月3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共1386家医院上报了相关数据,绝大部分都根据需要采购了谈判的抗癌药。全国现在已经使用的抗癌药是60多万盒,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从10月份到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进展还是很快的。”
宋树立表示,下一步卫健委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主心,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谈判药物配备,并且通过落实各类肿瘤诊疗指南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等,以及医嘱审核和综合点评等要求,来提高合理用药和肿瘤诊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