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计委联合市发改委、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北京市部分公立医院将转型为康复医院。
公立医院转型康复,由财政支持设备购置
《意见》鼓励北京市床位使用率不高的二级综合医院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财政对康复专业人才培养、新建和转型为康复医院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设备购置、修缮改造等给予经费支持。
其中,首批将推进6家公立医疗机构向康复转型,每家给予150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
《意见》尤其鼓励发展运动康复、职业康复、老年康复、儿童康复、专病康复为特色的康复医疗机构。
还要新增康复床位、康复医学科、基层康复病房...
除了新增康复医院之外,《意见》还鼓励北京市部分公立医院的治疗床位转换为康复床位,鼓励综合、专科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康复床位占比或者建立康复病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
北京市的目标,是构建以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到2020年,要实现康复医学科设置达100%,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2%;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置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2.5%;专科医院,也鼓励设置康复医学科。
《意见》还支持部分三级中医医院按照功能划分建设北京市中医康复中心。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要求,各区要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其康复床位占比,有条件的要建立康复病房。并探索提供社区、家庭康复的服务模式,到2020年,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全部具备康复服务能力。
《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举办非营利性康复医疗机构,北京市政府将按照不低于25%的资源配置标准为社会办康复医疗机构预留审批空间。以及积极开发和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并将康复中医特色诊疗技术(非药物疗法)应用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