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若未办理相关手续,将被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滨州市食药监局经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阳信县姜玉坤眼镜店、滨州奥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融汇物流有限公司等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滨州市食药监局拟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
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于60日内,可主动与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该局将依法注销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
具体名单如下:
1、惠民县孙武镇美丽医疗器械销售部
2、沾化县亨得利眼镜店
3、沾化县红光眼镜店
4、山东滨州洪康商贸有限公司
5、滨州市阳信县宏瑞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6、阳信县姜玉坤眼镜店
7、山东融汇物流有限公司
8、邹平香槟广场查尔斯顿眼镜店
9、邹平会仙桥昌昊眼镜店
10、博兴县博昌办事处佰益康生物电子养生馆
11、博兴县锦秋办事处佳信听力服务中心
12、博兴县博昌办事处易康缘电子产品经营部
13、滨州瑞诚商贸有限公司
14、滨州市滨城区天行健糖尿病治疗仪专营店
15、滨州市滨城区宝岛眼镜店
16、滨州市八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7、滨州市信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8、滨州市滨城区天地权医疗器械经营部
19、滨州市滨城区宝康医疗器械销售服务中心
20、滨州市百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1、滨州市永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2、滨州祥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3、滨州海博商贸有限公司
24、滨州晟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5、滨州安迪曼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6、滨州奥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