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贵州两省药监局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派员到两省督查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
CFDA在两省的督查重点都包括“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相关法规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医疗器械冷链管理、以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也即,此次督查不仅仅针对6月份才启动的械商经营行为整治行动(总局2016年第112号文),还针对各省集中在4、5月份的医械冷链大督查工作,乃至更早更常规的械商分类分级监管工作。CFDA这是要一次性对械商、对各地方药监局的履职行为来个全面的大检查。
督察组的构成人员,在贵州省是由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率队;在甘肃省是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流通监管处黄勤处长一行3人,甘肃省药监局副局长宋保才、医疗器械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督查。督察组的规格也不可谓不高了。
从两省的情况来看,督查对象既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而且,督察组除了听取汇报、查验资料之外,还对械商、使用单位展开了现场检查。
在贵州,督查组首先听取了贵州省药监局、黔东南州药监局有关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汇报,针对具体工作方案、记录、信息、数据、总结等资料进行详细询问和现场查验。随后,督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黔东南州的贵州东南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仁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及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在甘肃省,督查组现场检查了白银、兰州市的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分别听取了2市药监局的工作汇报。
所以,不管是从督查重点、对象、还是督察组人员构成来看,CFDA对两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的督查,都可以称得上是整治最密集、波及范围也最广了。而最严格,更是不用说,单单从督查重点之一的械商经营行为整治行动(总局2016年第112号文)就可以看出来。
再看看两省的督查时间,督察组在贵州省展开工作是7月20日至22日,在甘肃省是7月21至22日。
而CFDA2016年第112号文的规定就是,7月15日前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针对8大违法行为进行自查整改的时间,自查之后就是各地药监局展开检查工作,CFDA则适时对各地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从时间点上来看,对甘肃、贵州两省的督查工作,意味着CFDA已经正式展开了相关检查、抽查工作,两省则是首当其冲的被查对象。
自查刚刚结束不到一周,总局督查就已经展开,甚至早于很多地方药监局的检查工作。CFDA行动不可谓不快,这是要杀个措手不及吗?
也可以预计的是,接下来,CFDA督察组将奔赴其他省份,展开类似督查行动。全国各地的械商们,你们做好迎接最严、最密、最广督查工作的准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