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计委下发《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
以下是卫计委网站公布的具体内容:
2014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为。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其中:医院258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3874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14个,民营医院1254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95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158个),二级医院6850个,一级医院7009个,未定级医院10047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5474个,100-199张医院3755个,200-499张医院3758个,500-799张医院1504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36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238个,乡镇卫生院36902个,诊所和医务室188100个,村卫生室64547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94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2个、市(地)级407个、县(区、县级市)级2816个。卫生监督机构2975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9个、县(区、县级市)级2532个,另有2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