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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快讯 (记者 魏铭言)今日,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布《药物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分类分批,逐步对国产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也就是在上市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逐一加印(贴)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
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由20位数字、一维条形码及提示信息组成,相当于每一件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配有“电子身份证”的药品,从走下生产线的那一刻,直到被销售给具体用药者,全程可被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监控。如中途发现质量瑕疵、使用安全事故,都将可随时被追溯流向,并能够及时召回同批次药品,以缩小、控制患者的用药风险。
今年,北京市制售、使用的数百种基本药物,将首批配备“电子身份证”,实现全程安全监控。